黄旅管〔2010〕28号
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旅游行业
文明创建工作的通知
各区、县旅游局(委),黄山管委会计财处,市直各旅行社、星级饭店:
为美化优化环境,营造干净整洁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, 根据黄政办明电[2010]2号要求,现就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文明创建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主要工作
(一)氛围营造
1、标语、灯笼等悬挂
为营造节日氛围,各单位要切实抓好节日前净化、绿化、美化工作,并在门口或显要位置悬挂彩旗、灯笼等,确保亮化设施的完好和按时开启。
2、文明礼仪培训
按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的原则,旅游企业在节前要加强对员工的文明礼仪、思想道德、遵纪守法、旅游出行等方面的学习教育;强化导游员文明服务、热情服务意识,以良好的素质、优质的服务迎接八方宾客。
(二)旅游环境整治
1、卫生整治
旅游企业要加强对企业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的整治,重点加景区(点)卫生死角和盲区进行整治,清除乱堆乱放和“牛皮癣”;完善基础设施,确保各种标识标牌美观完好;保持公厕等环卫设施的清洁卫生。
2、秩序整治
旅游企业要做到文明经营、规范经营,坚决杜绝倒团、欺客、宰客等现象的发生;旅游管理部门要对追客拉客等影响旅游秩序的行为进行联合执法,予以打击,以进一步净化旅游市场秩序。
二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严格按照上述要求,切实加大工作力度,狠抓责任落实,
2、各区县旅游局(委)、黄山管委会计财处按属地管理原则,加强对所辖企业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督查。
3、各区县旅游局(委)、黄山管委会计财处接到通知后要切实抓好落实,做好创建工作,并请于2月26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旅委行管处。
特此通知。
二〇一〇年二月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