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黄山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旅行社许可证号:L-AH000063 公司简介 | 联系方式 | 黄山天气 | 付款方式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> 旅游指南 > 交通资讯
 
 
 
   国家发改委和中国民用航空局昨天(3月31日)发文称,自4月1日起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“收取率”上限降低3.1%,为期一年。昨天,多家国内航空公司对此次调整未明确表态。对此,沪上某航空公司高管估计,现执行的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或仍将不变。
 
   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称,按照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联动机制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“收取率”上限从每客公里0.002908元降至每客公里0.002818元。有航空公司人士据此计算,调整后,国内800公里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上限为23.9元,超过800公里的航线上限为44.8元。
 
   按照燃油附加费与油价联动机制,调整前,燃油附加费的上限分别为24.4元和45.8元,根据“不足10元部分四舍五入”的规定算法,燃油附加费的最高征收标准为20元和50元。
 
   那么此番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“收取率”上限降低后,是否意味着燃油附加费将下调?对此,民航局宣传处处长钟宁昨天对早报记者表示,民航局只负责发布公式,具体的调整由航空公司自主制定。
 
沪上某航空公司高管向早报记者透露,50元的收取上限或不会改变。
 
Copy © 2010-2020 [黄山春秋国际旅行社] 版权所有 [经营许可证L-AH000063 ] 地址:黄山市屯溪仙人洞新苑6幢401室 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阳
24小时服务热线:13955974196 电话:0559-2312377 2312318 传真:0559-2312399 客服扣扣:2523095776 / 2309549956 投诉电话:0559-12345
部分图片、文字来源于网络,如若侵权,请联系本网删除。 E-mail:hscq126@126.com 皖ICP备18014645号-5 皖公安备34100202000397
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