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黄山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旅行社许可证号:L-AH000063 公司简介 | 联系方式 | 黄山天气 | 付款方式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> 旅游指南 > 黄山出游指南
食物中毒一般可分为细菌性(如大肠杆菌)、化学性(如农药)、动植物性(如河豚、扁豆)和真菌性(毒蘑菇)食物中毒,其中,有个人中毒,也有群体中毒。
 
  食物中毒症状:食物中毒症状以进食后不久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腹胀腹痛、腹泻为主,往往伴有发烧。吐泻严重的还能发生脱水、酸中毒,甚至休克、昏迷等症状。
 
  食物中毒自救与互救方法:一旦有人出现上吐、下泻、腹痛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,首先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,同时,尽快送医院或立即拨打120呼救。在急救车到来前,可采取以下自救与互救措施:
 
  1.催吐:对中毒不久而无明显呕吐者,可先用手指、筷子等刺激其舌根部的方法催吐,或让中毒者大量饮用温开水并反复自行催吐,以减少毒物或毒素的吸收。如经大量温水催吐后,呕吐物已为较澄清液体时,可适量饮用牛奶以保护胃黏膜。如在呕吐物中发现血性液体,则提示可能出现了消化道或咽部出血,应暂时停止催吐。
 
  2.导泻:如果病人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时间已超过2~3小时,但精神仍较好,则可服用泻药,促使受污染的食物尽快排出体外。一般用大黄30克一次煎服,老年患者可选用元明粉20克,用开水冲服。体质较好的老年人,也可采用番泻叶15克,一次煎服或用开水冲服,也能达到导泻目的。
 
  3.保留食物样本:确定中毒物质对治疗起至关重要作用,在发生食物中毒后,要保存导致中毒的食物样本,以提供给医院进行检测。也可保留患者的呕吐物和排泄物,以方便医生确诊和救治。来源: 长沙晚报
Copy © 2010-2020 [黄山春秋国际旅行社] 版权所有 [经营许可证L-AH000063 ] 地址:黄山市屯溪仙人洞新苑6幢401室 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阳
24小时服务热线:13955974196 电话:0559-2312377 2312318 传真:0559-2312399 客服扣扣:2523095776 / 2309549956 投诉电话:0559-12345
部分图片、文字来源于网络,如若侵权,请联系本网删除。 E-mail:hscq126@126.com 皖ICP备18014645号-5 皖公安备34100202000397
友情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