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层是打赢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战场,治理基层“微腐败”和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是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“最后一公里”,是必须解决的问题。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,习近平指出:“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‘微腐败’、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‘保护伞’、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‘绊脚石’,促进基层党组织全面过硬。”请随“学习中国”小编一起学习。
要深入整治民生领域的“微腐败”。“微腐败”是基层公职领域中大量存在的情节不十分严重的腐败现象。它涉及民生领域的方方面面,涉及基层权力运行的全过程和各环节。例如,在执法、监管、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,少数基层干部以权谋私;在建房、办证、征兵、入党、低保等方面,趁机吃拿卡要,或者通过截留、挪用、侵占等手段巧取豪夺,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等;还有些基层干部在土地征收流转、拆迁改造、招投标、集体“三资”等方面为亲友牟利等等。这些“微腐败”看起来涉及的群体很小,涉及的资金较少,与高官巨贪相比,似乎不值一提。但在腐败的本质上却毫无二致。相比于“大老虎”,群众对近在身边的“蝇贪”“蚁贪”更有切肤之痛。发生在基层的小官贪腐,直接危害民生,损害着百姓的切身利益,啃噬着百姓的获得感,更挥霍了基层群众对党的信任。因此,必须大力整治基层“微腐败”,净化基层政治生态、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。
要深入整治放纵包庇黑恶势力的“保护伞”。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,极大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严重影响社会繁荣稳定。从公安机关查处的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来看,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滋长蔓延、坐大成势,都与腐败问题交织在一起,背后往往有公职人员牵涉其中。黑恶势力往往通过拉帮结派、行贿送礼、请客吃饭等方式,与党员干部、国家公职人员紧紧勾结在一起,而一些抵抗力弱的官员为获得一己之私利,不顾一切充当其“保护伞”,甚至通风报信或包庇、纵容违法犯罪分子,使黑恶势力有恃无恐。“保护伞”是涉黑组织做大做强的“帮凶”,“伞”不除,黑恶势力就扫不干净。习近平总书记说:“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结合起来,既抓涉黑组织,也抓后面的‘保护伞’。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,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“保护伞”问题要优先处置,发现一起、查处一起,不管涉及谁,都要一查到底、绝不姑息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、幸福感。同时,还要巩固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与责任担当,从根子上杜绝“保护伞”再生的土壤。
要深入整治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“绊脚石”。近年来,中央在扶贫、医疗、教育、养老、厕改、农业等领域出台了一大批惠民助民的政策。中央的惠民政策要在地方落细落实,离不开基层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、出台配套举措。然而,有些地方出台政策时不结合当地实际,把握不好界限和分寸,让配套措施反而成了“关卡”,导致政策不能顺利落实下去。还有一些地方的干部,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压状态下,不敢再明目张胆公款吃喝送礼,便在心里打起小算盘,在拨付非普惠性的惠农补贴时,利用手中的决定权,挑选那些“听话”或者根本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户,把好好的惠民政策变成“歪政策”;还有一些地方的干部抱着“不干事就不出事”的心态,“不贪不占也不干”,搞形式主义走过场,政策总是“在路上”、在“纸上”、落不下去,补贴也不足额发放,没有给人民带来切实的利益;这些都是妨碍惠民政策落实的“绊脚石”。纪检干部要进村入户核实惠民政策落实情况,督促各级各部门积极作为,严格落实监管责任,彻底清扫这些“绊脚石”。
锄一害而众苗成,刑一恶而万民悦。只有坚决整治和查处这些侵害群众利益的“微腐败”“保护伞”和“绊脚石”,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,才能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,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多的幸福感。
来源:中国共产党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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