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好!欢迎光临黄山市春秋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官方网站!旅行社许可证号:L-AH000063 公司简介 | 联系方式 | 黄山天气 | 付款方式
  当前位置:首页 > 行业动态 > 党员之窗

  710日,安徽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安徽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。记者从安徽省政府新闻办当天举办的发布会上获悉,规定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条件的,应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上门服务、交通工具临时停放等提供便利。

  《规定》共24条,规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概念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根据国家现行政策,是指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、出行、运输、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,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,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。

  规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内容,是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、取得劳动报酬、休息休假、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、接受职业技能培训、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、提请劳动争议处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益 。

  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、交通运输部门、市场监管部门、商务部门为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的四个主管部门。

  其中有条款规定,机关、团体、企业事业单位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等有条件的,应当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上门服务、交通工具临时停放等提供便利。

  据悉,《规定》自91日起施行。目前国家尚未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相关法律、行政法规,安徽省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进行立法,在全国是率先尝试。

  大皖新闻记者 赵明玉 实习生 韩木晗

20250711   来源:安徽网

Copy © 2010-2020 [黄山春秋国际旅行社] 版权所有 [经营许可证L-AH000063 ] 地址:黄山市屯溪仙人洞新苑6幢401室  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罗阳
24小时服务热线:13955974196 电话:0559-2312377 2312318 传真:0559-2312399 客服扣扣:2523095776 / 2309549956 投诉电话:0559-12345
部分图片、文字来源于网络,如若侵权,请联系本网删除。 E-mail:hscq126@126.com 皖ICP备18014645号-5 皖公安备34100202000397
友情链接